前項責任保險,應於開業前高雄汽車借款網辦理投保,並持高雄汽車借款上限續維持有效保險契約,不得中高雄汽車借款貸斷。 第13條 當舖業如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致質當物毀損、滅失時,高雄汽車借款額度應即高雄汽車借款貸通高雄汽車借款網知持當高雄汽車借款網人,並造列清冊,通報當地 主管機關、保險公司及當地同業公會會同高雄汽車借款當鋪查驗,並封存賸餘質當物,由當事人協議處理之。 當舖業與持當人約定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高雄汽車借款額度致質當物滅失、毀損或被盜時,持當人應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者,其約定為無效。 第14條 當舖業應備當票,記載下列事項: 一、 質當物之名稱、件數及特徵。 二、 質當金 額。 三、 利率及所需費用。 四、 滿當期日。 五、 持當人之姓名、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護照或居留證之編號。 六、 當舖業牌號及營業地址。 七、 高雄汽車借款額度遺失當票時之辦理手續。 八、 責任保險內容。 九、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當票應備有正副二聯,正聯交持當人收執,副聯為存根,並應編號順序使用。第高雄汽車借款貸三章 營業管理 第15條 當舖業收當物品時,應查驗持當人之高雄汽車借款高誠身分證件,並由持當人於當票副聯內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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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6-01-18